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卫市税务局:关于办理中卫市税务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制度

税乎网站09-30评论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卫市税务局联合制定税务领域案件协作配合制度

发布时间 : 2020-12-09 17:06 来源:中卫市税务局

为深入开展行业乱象治理,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卫市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中卫市税务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中卫市涉税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畅通互联互通渠道,完善协作办案机制。

该制度从机制建设、案件移送、过程监督、处理处罚、商请介入、专项治理、法律宣传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检查机关与税务机关建立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税务机关在办理涉税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检查机关应当进行监督;检查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税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检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税线索,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移送,税务机关收到线索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向检查机关通报查处情况;检查机关和税务机关在办理涉税违法案件过程中,可以随时商请税务机关和检查机关派员提供专业意见。

该项制度的出台标志着涉税违法案件协作配合的规范化、制度化。为以后案件侦办过程中发生的案件移送、处理处罚、商请介入、行刑衔接等事项提供了制度支持,指明了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凝聚税警联合办案合力,有利于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专业优势,有利于提高办案质效。(牛瑞生)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