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2022年第二批异常稽查对象随机抽查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2号)等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批异常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为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次随机抽查事项公开如下: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2号)
二、随机抽查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三、随机抽查对象和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对象为存在发票风险异常的纳税人,随机抽查内容为依法检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四、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对象采取定向抽取的方式,从“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选。
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采取随机选派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五、随机抽查情况和结果
本批次共随机抽选35户异常稽查对象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年度为2020至2021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扩展检查所属期。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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