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 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2.9.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税务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要求,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更好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一次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第二次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已经2022年9月8日局长办公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 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关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2001.03.07 |
淮地税〔2001〕23号 |
2 |
关于明确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城建税适用税率的通知 |
2004.08.17 |
淮地税函〔2004〕228号 |
3 |
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执照印花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
2005.10.24 |
淮地税函〔2005〕298号 |
4 |
关于明确任楼煤矿百善煤矿城建税适用税率的通知 |
2006.07.12 |
淮地税函〔2006〕162号 |
5 |
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6.08.21 |
淮地税〔2006〕121号 |
6 |
层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2006.09.27 |
淮地税〔2006〕138号 |
7 |
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 |
2008.10.15 |
淮国税函〔2008〕100号 |
8 |
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
2009.02.10 |
淮地税函〔2009〕47号 |
9 |
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在淮北市内所属的四级及四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
2011.01.26 |
安徽省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
10 |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淮北市所属的四级及四级以下分支机构名单的公告 |
2011.04.20 |
安徽省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
11 |
关于门市开票征收所得税业务的通知 |
2011.08.31 |
淮地税函〔2011〕178号 |
12 |
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3.03.28 |
安徽省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
13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
2013.07.27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 |
14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发布《淮北市国土资源与地方税收业务协作办法》的公告 |
2013.11.26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
15 |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公告 |
2016.01.21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
16 |
关于明确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问题的公告 |
2016.06.12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
17 |
关于发布〈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
2017.01.03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
18 |
关于明确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问题的公告 |
2017.08.07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
19 |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8.07.15 |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
附件2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发文字号(含修改的文号) |
废止条款 |
1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8.06.28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
附件2之序号1、2.3、4废止 |
2 |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8.07.05 |
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
附件1之序号1、3、4、5、6、7、9、13废止 |
附件3
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业务类别 |
标题 |
发文日期 |
发文字号(含修改的文号) |
1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转发省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批复 |
2005.09.07 |
淮地税函〔2005〕243号 |
2 |
土地增值税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保障性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5.08.28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
3 |
企业所得税 |
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6.05.25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
4 |
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若干税收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
2016.05.31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
5 |
土地增值税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6.09.02 |
淮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
6 |
税收法制 |
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2018.07.04 |
安徽省淮北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废止 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 : 2022-09-28 16 : 23 来源 : 淮北税务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税务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要求,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更好服务和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废止、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依据,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内容
经过清理,形成《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继续执行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其中全文失效废止的文件共计19份,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共计2份,继续执行的文件共计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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