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收会计改革检查情况的通报
桂地税发[1997]180号
全文有效
1997年9月8日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
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收会计核算是税务部门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我区各级地税部门常抓不懈的工作。根据1997年全区地税系统计会工作要点安排,区地方税务局于5月初发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收会计改革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桂地税发[l997]88号),对全区地税系统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收会计改革情况检查进行了部署。目前,检查工作已按原定计划完成。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这次由区地方税务局直接部署的全区性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收会计改革检查工作,各级地税部门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迅速行动起来,纷纷抽调业务骨干力量,对所属基层单位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地、市均组织人员对所属县(市)地税局及税务分局、税务所(站)进行抽查,抽查面达50%。7月中下旬,区地税局抽调了50人组成15个检查组分赴各地,抽查了144个单位,其中:市、县局38个、分局40个,税务所66个。
这次检查,对基层地税部门是一次检阅和促进,也是一次交流学习的机会,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对进一步促进税收计会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将产生良好的影响。
二、税收票证管理检查情况
(一)各地能认真贯彻执行税收票证和税款报解管理规定。区地方税务局新的《税收票证和税款报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下发后,各地进行了广泛的学习和贯彻,一些单位还将《规定》印成小册子发至基层税务人员手中。不少单位的领导到基层检查工作都亲自检查票证工作。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各地克服困难,在有限的经费中拨出专款,为票房、基层办公室加固门窗,购置保险柜等。北海市、横县、钟山县等地还购置了电子自动报警设备,确保税收票款的安全。严格票证领发手续,所有征收员均凭“票款结报手册”领取票证和结报票款。纳税单位在银行设有帐户的,均直接向国库经收处缴纳税款。对个体工商业户及临时经营征收现金税款部分,大部分征收单位做到了按《规定》要求,征收员当日向税收会计办理票款结报手续,会计当日填开汇总缴款书,把税款缴入国库或国库经收处。
(二)税收票证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1、票证管理安全意识不强。部分市、县局无专用票房,税收票证存放在计会办公室内;由于安全设施不足,办公室门窗不牢固,不少税务所(站)的保险柜存放在干部家中;丢失票款现象仍有发生。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地税系统共发生票款丢失、被盗案件13起,损失税票168份、税款8686.87元。 2、票证领用手续不严密。一些征收单位票款结报手册上只填税票号码.不填字别,不填实征税款;领用双方不相互在手册上签名盖章;作废票证不经批准自行报损;票证发放量过多等。3、税票填写不规范,错填漏填项目。如缴款书上“征收机关”栏错填为“XX财政局”;完税证上漏填纳税人名称,漏盖印章;数字涂改、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等。4、票款结报、税款缴库不及时。相当部分的征收单位不按规定按日办理票款结报手续,征收中按旬、半月结报不等,个别地方甚至出现跨月、代征员跨年结报的现象;有的税收会计收到征收员结报的税款,当地也设有国库经收处,却并没有当日或次日上午办理缴库手续,而将税款先存入在银行设立的“税款过渡户”,按旬或按月缴入国库。5、个别地方出现违反规定,异地入库税款,“买卖”税款和“引”税行为。
三、税收会计改革检查情况
(一)税收会计改革已全面实施。为确保税收会计改革的顺利推行,各级地税部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不少单位的一把手亲自抓这项工作,税政、征管等部门积极配合,各地普遍加大了人力、物力的投入,克服困难,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制订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凭证传递制度等会计改革工作规程。按新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设置了总帐、明细帐、待征类分户帐,对欠税进行子清理。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大大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征管工作的加强和征管改革的深化。
(二)税收会计改革中存在问题。主要有:1、会计人员少,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绝大部分基层征收单位的会计身兼数职,应付日常事务多,加班加点多,且新手和助征员多,导致记帐不及时、不规范。各显神通。如:先出表后出帐,应付了事;每月记一次帐或同一科目的总帐一天记入几十笔;年终帐该冲的不冲、该结转的不结转;帐上刮擦涂改等。2、征管基础薄弱,部门间配合不够。大部分的欠税、减免税没按征管法规定进行申报,部分申报表、税款缓交批件、业户停
歇业情况表等不传到计会部门,从应征数开始核算成了一句空话。从征收数核算,核算不彻底,改革的意义不显著,积极性不高。3、核算手段落后。经过几年的投入,目前市、县级入库单位已基本摆脱了手工核算,而绝大部分征收单位仍停留在繁琐的手工核算之中。有的分局虽成立了办税大厅,实行计算机开票征收,但因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或软件不配套,仍需手工进行会统核算。4、改革出现了倒退现象。一些征收单位进入1997年以后,不再登记总帐,只设一本应征或待征明细帐;有的市、县仅有个别单位能坚持核算,大部分所属单位不再记帐。
税收票证管理和税收会计改革检查情况表明,我区地税系统成立以后,各级地税机关不断加强对计会工作的领导,广大计会人员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克服了种种困难,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四、对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总结经验,对照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制订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逐一落实,限期纠正。区局在适当的时候将组织人员到各地进行跟踪检查,并通报全区。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监督各项制度的真正落实。特别要督促票证领用制度、票款结报制度,税款入库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全面申报制度、凭证传递制度的落实。考虑目前各地的实际情况,对手工进行税收会计核算的单位,待征类分户帐可根据需要选择重点业户设置,对重点税源进行监控,一般业户的分户核算掌握在工作可承受的范围内。
(三)深化计会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各级地税机关要在不断加强对计会工作领导的同时,不断培养开拓、创新精神,服从、服务于税收改革大局,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改革路子。确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纳税方法,积极推行银税一体化管理,改革税款缴库方式,试行中心会计制度等,同时加大科技的投入,达到管理有效、服务有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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