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新生儿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新生儿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6.30

各市医疗保障局、税务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决战决胜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措施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3号)精神,为助力脱贫攻坚,实现新生儿即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减少家庭垫付压力,现就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参保登记

(一)范围。母亲(或父亲)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在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初生新生儿,可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二)登记信息。初生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之女(子),证件类型为其它类型,证件号为母亲(父亲)身份证号加X(女)或Y(男)。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院端为出生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登记成功后制发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详见附件)。

(三)完善信息。已预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应及时办理户籍登记,并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修改参保信息,办理正式参保登记,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社会保障卡。

二、缴费

新生儿预参保登记成功后,应及时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广西税务APP缴费,也可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柜台缴费。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未缴费的,预参保登记信息作废,需到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三、结算管理

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后,可持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保结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有效,超过3个月的,须凭居民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结算。

四、特殊人员管理

享受政府代缴个人缴费补助的特殊人群的新生儿先按照普通新生儿参保缴费,享受普通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取得户籍信息及认定为特殊人群身份后办理退费,待遇差额部分进行二次报销。

五、其它要求

(一)初生新生儿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预参保登记是落实医保扶贫、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工作措施,各级医保、税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系统的改造,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级医保部门要做好定点医疗机构新生儿预参保登记的业务培训及指导,并将相关新生儿预参保登记服务纳入协议管理,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各级医保、税务部门要简化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拓宽缴费、信息修改申报途径。条件成熟的市实行同城通办,异地通办,减少参保群众跑腿。

(四)各级医保、税务部门要通过官网、公众号、APP、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使参保群众懂政策、知流程、会缴费,并积极引导新生儿取得户籍信息后主动完善身份信息,办理正式参保登记。

附件: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

附件

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新生儿编码


户籍地址


父亲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母亲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出生医院


参保地


参保日期


备注:

1.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后,请及时缴费。缴费成功后,凭此卡片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出生三个月内有效。

2.新生儿取得户籍身份信息后,须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完善个人信息,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办理参保登记,并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社会保障卡。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桂政办发〔2022〕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桂政办发〔2022〕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促进建筑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促进建筑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自贸钦管发〔2021〕21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自贸钦管发〔2021〕21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5次主任...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变更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填报路径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变更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填报路径的通知

您好!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自本月起,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报表填报路径变更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北海市辖区单位纳税人不动产交易税收管理职责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北海市辖区单位纳税人不动产交易税收管理职责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不动产交易办税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决定对北海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