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南宁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工作的通告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2.18
各位市民朋友、办事单位: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建设全区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从2021年1月起,南宁市统一使用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开展医保业务服务。为做好系统切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服务
从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18:00至2021年1月8日(星期五)8:00期间,暂停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系统暂停期间,对参保患者的门诊治疗费用采取现金结算,在系统上线后可重新办理医保结算,住院费用采取医院重新上传费用明细结算等方式处理。2021年1月8日(星期五)8:00起,全市恢复医保结算服务。(具体详见各定点医药机构对外通告)
二、关于人社、医保和税务征收线上服务
三、关于人社、医保和税务窗口服务
系统暂停运行期间,服务不中断,群众可在工作日前往各级人社、医保业务窗口,采取先收材料预受理等方式处理,办结时限顺延,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及时办理和反馈。其中:
从2021年1月4日(星期一)起,人社(含社保)经办部门、医保经办部门各自独立开展对外窗口服务。
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延期内继续执行2020年缴费基数,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2021年度缴费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在2021年2月28日前缴纳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不含2021年1月8日后新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员),从2021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各办事群众、办事单位相互转告,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咨询服务热线:0771-5846935、5851821、5841383(医保业务)、0771-12333(人社业务)、0771-12366(税务业务)。
未尽事宜请登录广西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nanning.gov.cn/)、广西南宁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nanning.gov.cn/)、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南宁市税务局官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nanning/)查阅,或关注各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
“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
“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
“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5次主任...
您好!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自本月起,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报表填报路径变更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不动产交易办税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决定对北海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