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钦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3.17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从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全市企业及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按8%减半征收,生育保险不实行减半征收政策。
(二)2020年2月份已征收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用于抵扣以后月份的缴费。
二、其他事项,按照桂医保发〔202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5次主任...
您好!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自本月起,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报表填报路径变更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不动产交易办税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决定对北海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