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关于实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条新举措的通知
贵市税发〔2019〕82号
全文有效
2019.11.29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派出机构:
根据党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市委“13446”工作思路,坚持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打造新时代“四力”新贵港的实际需要,聚焦纳税人集中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出十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举措,以进一步减少办税资料、简化办税流程、减少跑腿次数、减轻办税负担,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一、推行套餐式开业办理。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平台均为新开办纳税人提供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发票票种核定等开业常办涉税事项“套餐式”服务,优化办税流程。(责任单位:贵港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3月)
二、简化税务注销。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责任单位:贵港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7月)
三、扩大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责任单位:贵港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6月)
四、推广个人承诺代替房产查档证明。纳税人在办理个人住房交易税收减免税优惠备案时,只需提供《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不再提供个人住房查档证明材料,提速办理房产交易涉税业务。(责任单位:贵港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10月)
五、简化纳税申报,推行一键申报。简并申报,小规模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按月改按季。对零申报、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随征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相对固定项目,提供自动读取系统数据,一键即可确认申报。(责任单位:贵港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9月)
六、取消纸质车购税完税证明。实现车购税完税凭证与公安系统电子化交互,纳税人无需纸质车购税完税凭证可办后续事宜。(责任单位:贵港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8月)
七、简化优惠备案方式。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取消备案环节,自行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除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等需要办理退库的优惠事项外,其他税种、政府规费优惠事项备案,改为附报资料备查、以申报代替备案或电子化备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附报资料改留存备查。(责任单位:贵港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6月)
八、扩大网上更正申报范围。网上更正申报范围扩大至所有申报税(费、基金)种,申报期内的数据错误,除特殊情况外,允许自行网上修改。(责任单位:贵港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9月)
九、网上开具完税凭证。推行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开具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和表格式《税收完税证明》。(责任单位:贵港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6月)
十、推动无纸化办税。对实行实名采集和数字认证管理的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移动办税平台办理的涉税业务,免于报送纸质资料。(责任单位:贵港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19年6月)
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理念,强化担当作为的意识,切实推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条新举措落地生根、花开结果,确保“为民服务解难题”取得实效。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的推出更多更优的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以更大决心解决纳税人烦心事、操心事,以更强力度营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为贵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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