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价费[2006]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减免出租汽车行业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减免出租汽车行业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桂价费[2006]155号

全文有效

各市、县物价局、财政局:

  在实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过程中,为了妥善化解油价上涨对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经研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减免我区出租汽车行业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出租汽车停止征收下列收费(基金)项目

  (一)公安交警部门的机动车入户、过户费

  (二)公安交警部门的特殊检验费

  1、新产品样车试验及资料审查费

  2、改型、改造、报废车辆检验费

  3、临时检验费

  4、事故车辆检验费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个体工商户年审验照工本费

  (四)地方税务部门的地方教育附加

  二、对出租汽车降低以下项目的收费标准:

  (一)交通部门的养路费按规定标准降低20%征收。

  (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价器检定费从每台170元降为每台100元,对新生产及修理的出租汽车计价器进行本机检定加收费从100元降为70元。

  (三)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费、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

  (四)出租汽车挂靠车辆管理费由136元/车.月统一降为130元/车.月

  三、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出租汽车行业的收费减免政策,对所有出租汽车不得以任何形式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费和客运附加费。

  四、加强管理,规范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

  (一)各市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对一些出租汽车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收取“风险抵押金”、“车辆更新费”、“承诺互助金”、“服务质量保证金”等违规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

  对采取以上措施减免的费用,出租汽车经营或挂靠企业应相应降低承包金或挂靠管理费

  (二)公安交警部门收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车辆安全检验费由按年收费改为按次收费,即机动车按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检验期限,每检验一次只能按一次收费,而不是以每年的收费标准累计收取。

  (三)对未办理或已经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按有关规定和章程加入出租车经营实体或公司的出租车的车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再向他们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四)个体工商户协会、交通运输管理协会、驾驶员协会等行业协会不能强制要求个体工商户(出租车车主)或者出租汽车企业、司机加入协会并缴纳会费,应由个体工商户(出租车车主)以及出租汽车企业、司机自愿选择是否加入。

  以上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桂政办发〔2022〕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桂政办发〔2022〕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促进建筑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促进建筑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自贸钦管发〔2021〕21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自贸钦管发〔2021〕21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5次主任...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变更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填报路径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变更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填报路径的通知

您好!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自本月起,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报表填报路径变更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北海市辖区单位纳税人不动产交易税收管理职责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北海市辖区单位纳税人不动产交易税收管理职责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不动产交易办税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决定对北海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