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地税函[2015]4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桂地税函[2015]480号

全文有效

2015年12月17日日

北海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北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问题的请示》(北地税报[2015]33号)请示收悉。关于纳税人自行将建设用地使用于种植养殖应否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政策问题的批复》(桂地税字[2009]39号)第一条“对于纳税人将原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实际上用于种植或养殖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8)国税地字第015号)第十一条的解释是:‘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如果该土地确属由房地产开发用地转变成种植和养殖专业用地这一情况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五款的规定办理,即‘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你局的意见,即纳税人只有将其取得的建设用地,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转变成农牧业用地之后,其用地才可依照“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桂政办发〔2022〕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桂政办发〔2022〕6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促进建筑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促进建筑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自贸钦管发〔2021〕21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自贸钦管发〔2021〕21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5次主任...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变更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填报路径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变更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表填报路径的通知

您好!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自本月起,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报表填报路径变更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北海市辖区单位纳税人不动产交易税收管理职责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北海市辖区单位纳税人不动产交易税收管理职责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不动产交易办税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决定对北海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