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转让和租赁房产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本法规自2014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补充通知
桂地税字[2009]88号
全文失效
2009-10-12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通知》(桂地税发[2008]164号)下发后,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二手交易房和房屋出租采用综合征收率方式征税的,能否适用单项税种优惠政策问题存在争议。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房地产业税收管理的通知》(桂地税发[2008]164号)中,对二手房交易和房屋出租采用综合征收率方式征税的,仍可享受单项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本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关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5次主任...
您好!根据相关工作安排,自本月起,重点税源补充信息采集报表填报路径变更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不动产交易办税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税务局决定对北海市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