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市清理证明材料涉及税务部门清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4.16
根据《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全市证明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19﹞68号)(以下简称68号文)文件要求,现对68号文决定取消的市级证明材料(682项)、县级证明材料(531项)及乡级证明材料(58项)中涉及税务部门的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下载: 1.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市级).doc
2.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县级).doc
3.广西壮族自治区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乡级).doc
4.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证照凭证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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