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实名办税系统的温馨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11.17
尊敬的纳税人: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办税缴费质效,有效震慑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防范规避税收风险,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自2020年12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推广应用新实名办税系统,现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并十分期待您的支持与配合:
一、实名采集验证渠道
(一)采集渠道
采集实名信息提供互联网采集和现场采集两种渠道,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进行互联网采集,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采集,建议纳税人优先通过互联网渠道采集实名信息。
(二)验证渠道
身份信息验证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验证,也可通过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或办税窗口进行验证。
二、风险实名事项
目前,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税控设备初始发行等发票类事项、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出口退税类等6类风险实名事项时,必须通过上述的验证方式进行实名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办理,验证不通过的,暂不予办理相关事项。
特别提醒:特定法定代表人(指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我省税务机关确定的需要进行实名信息采集、验证的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办理实名业务时,必须完成实名采集及验证,方可办理业务。
三、实名关联关系维护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办税人员,或者办税人员向税务机关申请解除其与纳税人的关联关系的,应当同步维护税务登记信息或领用发票票种核定信息。解除与相关纳税人的关联关系后,办税人员即可正常办理涉税事宜。
详情可扫下方二维码,查看新实名办税系统操作指引手册:
仙桃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0728-332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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