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核定及调整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的通知
鄂地税发[1999]114号
全文有效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通知》(附后),认真做好全省个体工商户纳税定额的重新核定及调整工作,现将有关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新核定及调整“双定”户纳税定额,是加强个体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公平税负,增加地方税收的必要措施。各地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重新核定及调整工作的重要性。为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荆州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公共场所管理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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