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矿产行业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通知 | 2012年6月14日 | 西国税发〔2012〕38号 |
2 | 郧西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推行实名办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7年6月27日 | 西国税发〔2017〕26号 |
3 | 郧西县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17年7月17日 | 郧西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 |
4 | 郧西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的公告 | 2011年10月19日 | 郧西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
5 | 郧西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核定应纳税车辆应纳税额》的公告 | 2012年7月16日 | 郧西县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按照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对本级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郧西县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公告》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郧西县税务系统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坚定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努力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服务举措的不断创新,对税务机关的制度建设质量以及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有必要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调整情况,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县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本公告发布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确认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5件。
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清理确认全文失效废止的5件税收规范性文件中,《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矿产行业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通知》,公布失效废止的原因是管理对象灭失,《郧西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布失效废止的原因是不适应现行税收管理现状, 其他三件税收规范性文件, 公布失效废止的原因是上位法已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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