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鄂国税发[2016]19号
全文有效
2016-2-1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春风行动”是贯彻落实《改革方案》的“当头炮”,是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税收规范落地的有效手段,也是税务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生动实践。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深刻认识持续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理念,将“春风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一把手挂帅亲自抓”、“全系统齐动共推进”,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各级“春风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握工作推进节奏,具体协调各项工作开展。各牵头单位要对各自的行动任务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和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实施时间、工作步骤、落实措施、参与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于2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送路径:FTP://centre/纳税服务处/“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各地要根据总局和省局的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细化本地落地方案,拿出一套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清晰、具体可行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按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签军令状”,确保每项任务有人抓、不落空、见实效。
三、及时总结成效,强化宣传报道。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要以发声出彩的宣传攻势,向社会传递湖北国税好声音,释放湖北国税正能量,进一步展示国税部门便利税户、服务群众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实例,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省局办公室和纳税服务处负责统筹实施“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宣传素材、审核新闻稿件、接受媒体采访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类信息稿件。各地要认真总结“春风行动”中的亮点措施和工作成效,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并按月将信息简报、按季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省局(纳税服务处)。省局将定期编发《湖北国税简报》和《湖北国税信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专辑)》,及时更新内外网“春风行动”专题内容,宣传各地工作动态、先进经验,以供学习和借鉴。
四、严格督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国税机关要将“春风行动”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要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导、跟踪督办。省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组织第三方实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全面分析掌握纳税人诉求,以纳税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春风行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及时通报落实情况,反馈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各地要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认真整改,严肃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2016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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