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湖北省地方税务局的通知
全文有效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税务局关于组建地方税务机构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鄂政发[1994]71号)精神,省地方税务局已正式成立,从七月一日起开始运行。省地方税务局定为正厅级,属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履行全省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负责拟定省政府授权的地方性税收法规,承担全省地方税务系统的垂直管理任务。省地方税务局印章自文到之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为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荆州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公共场所管理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就疫情防控期间办税...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根据“消费湖北•锦鲤是你”工作部署,支持住宿、...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办税缴费质效,有效震慑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防范规避税收风险,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自2020年12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推广...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湖北省自然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