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黄石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公告
黄石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8.28
各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方式:居民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登记照等到户籍所在社区或现居住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各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参保。
二、缴费时间: 2018年9月1日-12月31日缴纳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2019年1月1日以后缴费的,仍按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保费,自缴费的第四个月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中,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参保缴费后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缴费标准:220元/人。
四、缴费方式:居民持个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市区湖北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税务大厅任意网点缴费,也可在 "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官网或手机APP自助缴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在各城区税务大厅归集缴费。
五、缴费问题处理:如无法正常缴费,缴费人可到所在区税务局查验处理;如因参保问题无法缴费,则持缴费网点报错凭证或提示信息到相应社区进行查验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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