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告
孝感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3.29
尊敬的缴费人:
为方便缴费人申报缴税(费),我市税务系统自2019年4月1日起全面推广应用"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介绍
"银行端查询缴税”是解决未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缴费人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
二、"银行端查询缴税”办理流程
(一)缴费人到"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申报,并自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二)缴费人在《银行端查询缴税费凭证》上签字(章),若采用开户行账户缴纳或者转账缴纳税费的,需在《银行端查询缴税费凭证》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付款人名称”、"付款人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按各商业银行要求办理;财政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单位还需一并开具《孝感市**国库集中支付凭证》,收款单位为开户行对应的横向联网TIPS电子税票账户账号。
(三)商业银行录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相关信息,通过银行系统查询税务机关电子税票信息,核对无误后扣款缴入国库,扣款成功后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缴费人正式完税凭证和财务记账凭证。
三、已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
我市开通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社)有:工商银行孝感分行、农业银行孝感分行、中国银行孝感分行、建设银行孝感分行、交通银行孝感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孝感分行、湖北银行孝感分行、汉口银行孝感分行、招商银行孝感分行、民生银行孝感分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有分支机构营业网点。
缴费人只要在上述银行开立账户,或以现金方式缴税,均可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36号)规定,各商业银行不得无故拒绝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
四、其他事项
缴费人须在限缴日期前持《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到银行柜台缴纳税款。如果超过限缴日期,银行则无法办理,需到办税服务厅重新开具《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并加收滞纳金。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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