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10月批扣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0 09: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2〕27号)相关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按照2021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进行年度调整。为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差额补缴批扣工作,保障您的权益不受影响,10月灵活就业人员批扣时间安排如下,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10月16日批扣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10月基本医疗保险;
10月21日17时至10月24日8时批扣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1-10月养老保险,以及1-8月养老保险差额补缴;
10月28日对前两次批扣业务进行兜底扣费。
请您及时将费款足额存入批扣银行卡内。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10日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4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2022〕14号)中“给予减免租金...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医保发〔2022〕21号)...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2〕27号)相关要求,自2022年9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
因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接待室于2021年2月22日起搬迁至大连市西岗区长红街50号。原地址:大连市沙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