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税务局挂牌成立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20 来源:烟台市税务局
经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批复,设立国家税务总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税务局,撤销国家税务总局长岛县税务局,相关职责及人员编制划转至国家税务总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税务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税务局于2022年12月20日挂牌成立,即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税务局”公章和涉税费业务专用章,办公地址仍为烟台市长岛综合试验区长山路239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税务局继续履行原国家税务总局长岛县税务局行政职能,原有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效力不变。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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