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税乎网站12-25评论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2.11.21

为了规范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工作,加强全市土地增值税管理,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要求,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按照本公告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现将聊城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公告如下:

预售普通住房的,聊城市区(包括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下同)预征率为2%,其他县市预征率为2%。

预售商业、办公用房和非普通住房的,聊城市区预征率为3%,其他县市预征率为2.5%。

预售其他房地产的,聊城市区预征率为2%,其他县市预征率为2%。

纳税人转让经政府批准建设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等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本公告自2022年9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20日止。《聊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全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聊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自2022年9月21日起全文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2022年 11月 21 日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鲁人社字〔2022〕1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2〕5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11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2〕50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

鲁税发〔202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税发〔2022〕38号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国家发...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按期申报印花税的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按期申报印花税的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

鲁财税〔2021〕1号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1〕1号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和《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

鲁人社字〔2021〕64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1〕64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