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暂停税费征收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20.12.29
为做好陕西省2020年度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TIPS)年终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将于2020年12月31日00:00起暂停办理税费征收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税费征收业务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31日00:00起,全省各办税服务厅、政务大厅办税窗口等办税场所将暂停办理所有税费征收和代开发票业务,并暂时关闭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手机APP等渠道申报缴税(费)业务和代开发票业务以及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申报缴税业务。
上述渠道与税费征收无关的登记、备案、发票领用、查询等类业务可正常办理。
二、恢复办理税费征收业务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日00:00起,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各渠道上述业务功能全部恢复正常办理。
三、业务办理提醒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根据本通知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尽早办理相关税费事项。存在应办未办事项的纳税人、缴费人,请在暂停业务前办结相关事项,以免造成由于存在未办结事项产生的纳税、缴费风险。
因暂停税费征收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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