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国税发[2002]366号
全文有效
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区)国税局:
现将《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研究制定有效措施,严格细化管理,强化责任,建立工作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确保本办法切实落到实处。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2007年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根据200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国强化税源管理工...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十六号发布)和《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按照省地税局、省编办《关于印发(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曲江新区税务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68号)要求,依据我...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