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办税服务机构名称、办公地点等情况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宝鸡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宝鸡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宝鸡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厅、宝鸡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宝鸡市地方税务局车辆税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在正式挂牌前,暂使用“原宝鸡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原宝鸡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原宝鸡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厅”、“原宝鸡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原宝鸡市地方税务局车辆税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名称,现将名称、服务范围、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通告如下:
一、原宝鸡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服务范围:除专业性业务外的所有税收业务。
办公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6号
联系电话:0917-2831630
二、原宝鸡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服务范围:除专业性业务外的所有税收业务。
办公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1号
联系电话:0917-3466526;0917-3466524
三、原宝鸡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厅
服务范围:宝鸡市区范围内(除陈仓区外)存量房交易、增量房办证、土地所有权转移的税收业务。
办公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跃进路8号(陈仓园市民中心一楼东厅)
联系电话:0917-3901778;0917-3901729
四、原宝鸡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
服务范围:宝鸡市范围内车辆购置税(除摩托车和农用车外)征收业务。
办公地址:宝鸡市渭滨区西凤路5号
联系电话:0917-2618586;0917-2618589
五、原宝鸡市地方税务局车辆税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
服务范围:宝鸡市区范围内(除陈仓区)各专业运输公司等纳税人相关税收业务。
办公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11号
联系电话:0917-3466587
纳税人可选择以上地址办理相关涉税(费)业务。如有疑问,敬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2007年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根据200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国强化税源管理工...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十六号发布)和《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按照省地税局、省编办《关于印发(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曲江新区税务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68号)要求,依据我...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