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紫阳县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紫阳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20日
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统一安排,我局对原紫阳县国家税务局、原紫阳县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紫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紫阳县国家税务局县本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紫阳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1件。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紫阳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附件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紫阳县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紫阳县国家税务局县本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 2015年12月15日 | 紫阳县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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