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税乎网站09-29评论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3-06-2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3年8月1日起,申请享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增值税减免税的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

        二、试点纳税人申请享受备案类或报批类(具体项目见附件1)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应按照《陕西省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9号)分别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资料明细见附件1)。

报送资料涉及的《增值税减免税备案报告表》等各种表样,试点纳税人可从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www.sn-n-tax.gov.cn/portal/site)。

        三、主管国税机关应按照《陕西省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受理试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加强对试点纳税人的监督管理。

        四、为方便纳税人、简化程序,8月1日前接收的试点纳税人经确认核实,试点实施后继续享受增值税减免税,并已经地税机关备案或审批的应税服务项目,只进行备案和审批确认。

申请确认时,试点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原地税机关备案证明(备案表或文件)或批准证明(审批表或文件),以及原地税备案或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所有申报资料(不需对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申报资料目录提供)。

主管国税机关应结合《营改增纳税人税收减免、有形动产租赁情况调查表》,对试点纳税人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确认。经确认无误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将备案、审批情况录入税收综合征管系统(《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并向享受备案类和报批类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试点纳税人分别出具《增值税减免税备案通知书》(附件2)和《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3),并将相关资料归档。

        五、除公告第四条规定外,本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增值税减免税项目及申报资料明细表》

        2.《增值税减免税备案通知书》

        3.《税务事项通知书》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2007年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陕地税发[2007]17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陕地税发[2007]17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根据200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和2006年全国强化税源管理工...

陕地税发[2007]15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7]15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十六号发布)和《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西地税发[2007]32号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曲江新区税务分局征管范围的通知

西地税发[2007]32号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曲江新区税务分局征管范围的通知

按照省地税局、省编办《关于印发(西安市地方税务局曲江新区税务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陕地税发[2006]68号)要求,依据我...

陕地税发[2007]3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7]3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