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的通告
发布时间 : 2022-12-15 14: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经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批准,现将延长全市2022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26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12月26日前办理纳税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23号)的精神,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次数,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决定修改《四川省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