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8.7.20
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对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不符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了修改。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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