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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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市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台州市国家税务局、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办公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56号,邮政编码:318000。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另设纬一路办公区,办公地址:台州市纬一路66号,邮政编码:318000。

二、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18年7月5日挂牌,承继原台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台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台州市纬一路139号,邮政编码:318000。

三、自2018年7月5日起,原台州市国家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台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台州市国家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台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台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四、全市各县(市、区)税务机构按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台州市税务局统一部署挂牌后,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具体办税服务场所等改革有关事项由各地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工作部署,省、市、县(市、区)新税务机构将依次完成挂牌工作。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结合台州税务工作实际,制发《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进行了补充说明,进一步明确了改革中涉及的有关事项。

二、制发《公告》时有哪些考虑?

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平稳有序开展,提升纳税人改革获得感,我们基于尽量减少对纳税人影响,促进纳税人办税体验的不断提升,保证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延续性与确定性的角度考虑,制发了《公告》。

三、《公告》的生效日期以及适用对象?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于7月5日挂牌,各县(市、区)新税务机构将依次完成挂牌工作。《公告》是对台州市各级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的进一步明确,每一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即适用《公告》。如,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就要按照《公告》规定执行,此时县(市、区)税务机关尚未挂牌,仍以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

四、纳税人如何了解新税务机构办税服务场所的信息?

各级新税务机构逐级挂牌后,具体的办税服务场所由各地自行公布。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税务网站、12366服务热线、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了解新机构办税服务场所及其服务范围、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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