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脱困三年(1998—2000年)规划》的通知
浙政[1998]6号
全文有效
1998-04-01
各市、县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脱困三年〔1998—2000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脱困三年〔1998—2000年〕规划
根据党的十五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国有企业的状况,现提出今后三年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脱困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
一、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1998—2000年,浙江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脱困的基本思路是:
〔一〕对国有经济布局实行战略性调整,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立足于提升产业,优化结构,培植主导产业,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行质量,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重组浙江经济优势。
〔二〕进一步探索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跳出局限于国有经济内部抓企业改革的框框,加快大中型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进程。吸收非国有经济参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组改造,鼓励和提倡非国有经济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三〕通过减人增效、分离分流、兼并破产、增资减债等多种形式、多条渠道,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和历史包袱,让国有大中型企业轻装上阵。
〔四〕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有机结合,以改革促发展。
〔五〕全面配套,整体推进。加快构筑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体系,加快发展要素市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上述改革思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脱困的总体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经营状况明显改善。以棉纺、丝绸行业为重点的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的阶段性任务初步完成。国有经济在我省国民经济关键领域中的控制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三年改革和脱困要达到的具体目标是:
1.在基本完成国有大中型企业以明晰产权、理顺产权关系为主要内容的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规范完善,使大多数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2.在基础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培育若干家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并在国内同行业位居前列的大企业,努力促使一大批小企业走小而专道路,并纳入大企业、大集团分工协作体系。
3.机械、电子、石化、医药四大主导产业在工业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对工业经济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名牌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国有独资和控股公司总产值比重达到30%左右。丝绸、棉纺行业基本走出困境,实现全行业扭亏为盈。
4.国有大中型企业亏损面降到20%以下,基本淘汰长期亏损的企业。亏损额占实现利税的比重降至15%以下,资产负债率降到55%左右。
5.培育一批职业化经营者,形成一支高素质的企业经营者队伍。
6.国有大中型企业初步形成五个机制:一是企业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二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资产营运机制;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机制;四是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五是面向市场的企业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收缩国有经济的战线,优化布局,突出重点,集中有限的国有资产,重点支持在国内外市场有竞争力的国有大企业、大集团,支持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支持对区域经济发展能起主导和支撑作用的骨干企业,支持关系浙江改革发展全局和社会经济安全、有长期战略意义的基础性领域。让出发展空间,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充分发挥其他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调整的重点是:电力、交通、邮电、烟草等垄断性行业,城市煤气、自来水、公共交通等关系城市居民生活的公共设施领域,除部分独资外,还应合理发挥国有经济的支配作用,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股。石油加工、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等资本密集型行业,机械、化工产业中规模经济要求较高的行业,高新技术产业中投资大、风险高的行业,医药产业中涉及人民健康产品生产的行业,采矿、产盐等战略资源开采行业,国有经济要增强控制力和竞争力。粮食批发贸易、外贸、“菜篮子”和部分重要生产资料营销等流通领域,国有经济要发挥调节作用。在纺织、丝绸、建材、建筑、食品等传统支柱行业中已形成优势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国有资产可参股或控股。除以上之外的一般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应逐步转移。
〔二〕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
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加快国有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的进程,到本世纪末,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完成规范公司制改造工作。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只限于少数。要积极探索股份制改造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对产业关联度强、产品协作关系紧密的企业,通过企业之间相互换股、参股,将双方企业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优势企业收购其他企业,可以采取控股办法,将被收购企业改造为股份制企业;优势企业兼并其他企业,可将被兼并企业资产折股,参入优势企业,将优势企业改造成股份制企业;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基本建设基金贷款、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国有股本,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入非国有企业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非国有经济参股、控股竞争性的国有企业,不作股权比例限制;通过公司内部员工共同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由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企业基层工会或由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员工持股会,作为股东之一,把企业改造为股份制企业。
对已经完成国有独资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要根据《公司法》和我省实际情况,在调整股权结构、建立出资人制度、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完善科学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活力等方面进行深化和完善。
〔三〕抓大扶强,努力培育一批大企业、大集团。
要打破行政区划、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的限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鼓励和帮助大中型企业之间强强联合。要以转换经营机制、增强竞争力、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市场占有率为目的,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以创名品、名店为核心,迅速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集团的支撑和带动作用。重点培育已确定的15家大企业、大集团,并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形成真正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功能和筹资能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优先安排省政府确立的大企业、大集团发行A股或B股股票、债券或可转换债券,争取发行H股股票或到海外其他地区发行股票或债券。鼓励大企业、大集团通过“借壳”、“买壳”上市。
在培育大型企业集团的同时,继续抓好“五个一批”企业,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名牌产品或为大型企业集团提供配件和服务,逐步形成上百家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小型巨人”企业群体。
在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同时,各级政府必须把放活国有小企业作为重要任务,在“放”字上进行大胆探索。要因企制宜,不拘一格,采取股份合作、公开拍卖、转让、兼并、租赁等各种形式放活小企业,但不能简单地用行政划转、收并的办法,代替“放小”中各项扎实细致的工作。
〔四〕以市场为导向,加快推进资产重组。
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通过组建集团、资产划转、企业联合、兼并、收购、托管和破产等方式,实现资产的优化组合。
加大兼并、破产力度。精心组织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充分利用杭州、宁波、嘉兴、湖州四城市列入试点城市的有利条件,带动全省经济结构的调整。试点城市要全面落实列入国家计划的项目,确保每年核销工作如数及时完成。同时要有计划地组织非试点城市的兼并、破产工作,制定实施职工的分流方案。
传统产业的重组要实行转移战略,国有资产存量逐步从低水平的产品竞争中退出,从低回报领域向高回报领域转移,把劣势企业中的优质资产“剥离”出来注入优势企业,进行企业重组和重新定位。
棉纺、丝绸行业作为传统产业重组的突破口,走减量增值、调整结构、减人增效的路子。全省要在三年内压缩纺锭34万锭。试点城市兼并破产、减人增效政策要向纺织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倾斜。加快培育纺织企业集团的步伐,尽快形成几家机制新、产品开发能力强的大型集团。在压锭重组的同时,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力度,积极开发名、特、优、新产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
〔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改造大中型企业。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针对不少企业由于技术装备和工艺老化,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市场竞争力的问题,鼓励境外跨国公司和大企业投资改造我省传统产业,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允许用原企业的厂房、场地、设备作为股本同外商进行局部和全部的合资合作,兴办嫁接企业,盘活国有资产,促进技术升级,推动经济结构、所有制结构调整和企业运行机制同国际的接轨。
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抓住时机,积极稳妥地开展境外投资。
〔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和营运体系,规范资产营运机构的运作。
按照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国有资产行政管理职能与营运职能分开、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的原则,建立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法人财产制度。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职能,使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体制尽快进入实质性的运转阶段。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可以由专业经济部门职能分解、转体组建,可以是政府授权资产规模较大、经营效益较好的国有独资集团公司,也可以根据需要重组设立。省本级在现有授权经营集团公司的基础上,统筹考虑,适当调整,再组建若干家行业性和综合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市一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设置不求对口,应根据当地国有企业规模和分布状况进行设置;县一级由于资产规模较小,资产营运机构的数量相对集中。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要提高融资和资本经营的能力。
建立明确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既要按照市场机制运作,商业化经营,又要贯彻政府经济发展战略,承担政府宏观调控任务。对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要建立科学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七〕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
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经营者年薪制,经营者年薪收入主要与企业净资产增长率和利润增长率挂钩。企业经营管理者、技术人员、一般员工的工资收入合理拉开差距,并对有特殊贡献者奖励一定数量的股份或认股权。鼓励技术人员以专利技术折价入股,按股分红。在大中型企业推行企业内部员工持股制度,提高除劳动力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在收入分配中的比例,使劳动者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
保障普通劳动者的合理收入,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在企业推行集体合同谈判制度,确保普通劳动者的收入能够合理地体现劳动者的价值;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保持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八〕形成企业技术进步的机制,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加快建立企业技术进步考核制度,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形成企业技术进步的动力机制。对在产品研制、开发、引进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实行重奖;鼓励开发性科研机构以股份制等形式加入大企业,汇集优势科研人才,增强企业技术开发、技术创新能力。
〔九〕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经营者选用机制和企业管理体制。
改革现有国有企业领导管理体制。改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要负责干部的管理办法,逐步做到管资产与管人相结合。引入“市场选人”机制,对部分国有独资、控股公司的经营者人选,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试点。建立经营者选聘、培训、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形成经营者权利与责任、利益与风险相对应的机制。对经营者实行风险抵押、任期和离任审计等办法。建立企业管理人才市场,努力形成经营管理人员的市场竞争机制,拓宽选拔人才的视野和渠道。
公司制企业必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自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注意发挥董事会的作用,逐步增加专家董事和专职董事。董事会与经理层人员要减少交叉任职,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要分设。监事会要密切与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联合,并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企业改革创造条件。
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要进一步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积极推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由县级统筹直接向省级统筹过渡。强化依法征收、管理基本养老金的力度,养老金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代征,并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
尽快将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发放或委托银行代为发放。积极创造条件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由企业转向社会。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
总结和完善宁波、金华全国医改试点工作的经验,适时推出面向全社会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近期主要是抓好大病统筹医疗试点。
加强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建设。由省社保部门统一领导全省的社会保险工作,各地市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逐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为企业改革服务。
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减人增效,制订“再就业工程”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流安置
企业富余人员和兼并破产企业职工,各级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多方筹集解困和再就
业资金,切实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社会稳定。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调控,运用经
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开辟就业岗位,安置下岗职工。鼓励职工自主择业,自谋出路。
三、规划的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规划的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对本地本部门企业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排除,在此基础上,根据省里的规划要求,制订本地本部门的规划与实施方案,并全面负责规划的落实工作。省企业改革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和脱困工作,制订有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工作将根据内容不同分别由省计经委与省体改委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和省级部分直属企业的改革由省计经委、体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具体工作由省级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落实。市、县属企业由市、县负责。
〔二〕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实现阶段性工作目标。
1.1998年,基本完成国有中小企业以明晰产权、理顺产权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改制;1999年,三分之二左右大中型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造;到2000年,培育出一批体制新、机制活、竞争力强、资本实力雄厚、经济效益好的大企业、大集团。
2.1998、1999两年内重点抓好杭州、宁波、嘉兴、湖州四城市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和丝绸、纺织二大传统支柱行业的结构调整工作;2000年,基本完成全省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的阶段性任务。
3.1998—2000年,每年通过结构调整和扭亏解困4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解困企业120户左右,基本淘汰长期性亏损企业。
4.1998年,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和完善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能。初步完成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组建,明确国有资本的投资主体,确立起出资者地位。1999年,按国务院的统一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建立职能完整的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并对前几年陆续组建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和重组,市、县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组建工作要基本完成;2000年,对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全面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在全省形成分级负责、运作顺畅、职责到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体系。
5.1998年,实行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9年,在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2000年,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与大病统筹的试点工作。
6.1998、1999年,再就业工程形成网络,并能基本承担起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及培训职能。三年安置下岗职工12万人。
7.1998、1999年,选择部分市县和省级部分直属企业进行经营者年薪制、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参与收益分配的试点;2000年,争取在全省推开。
〔三〕制定政策措施,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为保证改革和脱困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要在促进已改制企业的制度创新、大中型骨干企业规范的公司制改造、骨干企业强强联合、年薪制和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减轻企业负担以及财政和信贷支持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以切实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
〔四〕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紧紧依靠职工群众,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企业党组织一定要站在改革第一线,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和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职工的认同、理解和主动参与。在推进中必须时刻把握和处理好职工与企业、职工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尊重职工的选择,防止侵犯职工权益行为的发生。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打好三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攻坚战。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负责浙江省内市场的成品油供应企业,...
因市区地段繁华程度变化及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市局决定调整市区个人房产租赁税收部分地段等级及征收税率,现将调整后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48号)、《关于〈教育储...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贯彻落实《办法》中的有关具体问...
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正步入转型期,省委、省政府正在通过实施“八八战略”、打造“平安浙江”、建设文化大省,努力使浙江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