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暂停开具浙江省通用发票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9.24
尊敬的纳税人:
因系统调整,2021年10月1日0:00至2021年10月7日24:00,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开具浙江省通用电子发票、浙江省通用机打发票、浙江省医疗服务发票功能。2021年10月8日0:00后,有关功能恢复使用,系统调整期间确有开票需求的,可在系统恢复后于当月补开发票。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不受影响。
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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