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税务行政管理(税务)二审行政裁定书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张涛、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税务行政管理(税务)二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9-05-29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闽01行终23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涛,男,1983年7月2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福州市鼓楼区。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原一审被告为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住所地福州市铜盘路**。

负责人林京华,党委书记。

委托代理人周海彬,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职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伟英,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张涛因诉被上诉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不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7)闽0102行初374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原告不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厦地税信告〔2014〕1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于2015年8月12日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于2015年8月18日作出闽地税复补字〔2015〕4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要求原告在接到通知书5日内补正申请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但此前原告已就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厦地税信告〔2014〕1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于2014年7月9日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提起涉案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虽然厦门市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闽行终字第284号《行政判决书》于2015年9月28日才受理原告张涛的行政复议申请,但厦门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1月9日作出了厦府行复〔2015〕8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的案涉行政行为。原告对此不服还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案号为(2016)闽0203行初75号行政诉讼,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原告事实上放弃了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原告再要求本案被告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已不符合上述规定,根据行政复议“一事一申请”的原则,被告已不是原告行政复议申请应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机关,故此前其要求原告补正的行为对原告的权利义务已不产生实际影响。对原告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是厦门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厦府行复〔2015〕8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原告的复议请求及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因原告向法院起诉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原告以本案被告为行政复议机关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应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综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第(八)、(十)项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张涛的起诉。

上诉人张涛不服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人认为一审裁定存在程序及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请求二审法院依法行使第二审程序的裁判权,使得诉讼程序法的立法目的在本案中得到全面贯彻。

被上诉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本院认为,上诉人不服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厦地税信告〔2014〕1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于2015年8月12日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于2015年8月18日作出闽地税复补字〔2015〕4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要求上诉人在接到通知书5日内补正申请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上诉人收到该补正通知后,并未提交补正材料。此前,上诉人已就同一事项向厦门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且厦门市人民政府已于2015年11月9日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上诉人因不服该决定还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且已经过人民法院实体审查并作出判决,其复议请求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上诉人已在事实上放弃了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被上诉人不再负有对上诉人履行行政复议的职责,上诉人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受理条件,原审裁定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王小倩

审判员  郑 鋆

审判员  杨 以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吴晓燕

书记员翁秋滨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2016)闽0902行审132号申请人宁德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与被执行人宁德市硕丰投资有限公司税务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裁定书

(2016)闽0902行审132号申请人宁德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与被执行人宁德市硕丰投资有限公司税务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裁定书

申请人宁德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与被执行人宁德市硕丰投资有限公司税务行政非诉执行行政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7-07-02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6)闽0821执1492号福建省长汀县国家税务局与长汀县鑫隆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一审执行裁定书

(2016)闽0821执1492号福建省长汀县国家税务局与长汀县鑫隆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一审执行裁定书

福建省长汀县国家税务局与长汀县鑫隆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6-12-31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 (20...

(2016)闽0821执1497号福建省长汀县国家税务局与长汀县嘉铨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2016)闽0821执1497号福建省长汀县国家税务局与长汀县嘉铨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福建省长汀县国家税务局与长汀县嘉铨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6-12-31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

(2016)闽0821执1493号福建省长汀县国家税务局与长汀县康顺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一审执行裁定书

(2016)闽0821执1493号福建省长汀县国家税务局与长汀县康顺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一审执行裁定书

福建省长汀县国家税务局与长汀县康顺服饰织造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6-12-31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 (20...

(2016)闽02行终138号鞠景森与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行政答复、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裁定书

(2016)闽02行终138号鞠景森与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行政答复、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裁定书

鞠景森与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行政答复、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6-12-26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