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讯费发票抬头是个人姓名的是否可以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
留言时间:2021-05-17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你好!
移动通讯费发票抬头是个人姓名的是否可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2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企业税前扣除需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才能予以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3号文件中,通讯费未例入职工福利费范畴,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且取得的个人抬头的发票不得税前扣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内容 领导好,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现有一异地建筑项目,根据施工合同,对方要求我公司开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是否要异地预交增值税?谢谢 办件...
内容 子公司房地产企业将建造的办公楼划转到全资母公司是不是视同销售处理,增值税开具9%专票? 办件编号 JZXX20220901780 提交时间 2022-09-18 1...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 “在线访谈”栏目。今天的访谈主题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我们特别邀请到淮北市税...
一、企业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取得的补偿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解答: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
安徽省税务局:平销返利行为,供货方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日期:2019-08-01 来源:安徽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