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取得转让境内公司股权所得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留言时间:2021-05-18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取得转让境内公司股权所得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需要哪些资料,资料在哪儿下载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5-2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三、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转让财产所得包含转让股权等权益性投资资产(以下称“股权”)所得。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净值后的余额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七、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扣缴义务人发生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情形,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办理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2019 年版)2份;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知晓情况的,提供相关方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与应扣缴税款有关的合同和其他相关资料1 份。
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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