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老项目,2019年完工后出租是否可简易计税

税乎网站09-30评论

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老项目,2019年完工后出租是否可简易计税

留言时间:2022-02-16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请问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于2019年完工。自建不动产自持,无房产证及合同。完工后用于出租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2-21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第二条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以下简称出租不动产),适用本办法。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

   ……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包含租入的不动产。对于租入不动产取得时间,应按照租入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日计算。对于纳税人通过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取得的不动产其取得的时间,应按照房屋产权证明注明的时间计算,没有产权证明的,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计算。

   具体可结合实际情况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安徽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

安徽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现有一异地建筑项目,根据施工合同,对方要求我公司开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是否要异地预交增值税?

安徽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现有一异地建筑项目,根据施工合同,对方要求我公司开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是否要异地预交增值税?

内容 领导好,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现有一异地建筑项目,根据施工合同,对方要求我公司开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是否要异地预交增值税?谢谢 办件...

安徽省税务局:子公司房地产企业将建造的办公楼划转到全资母公司是不是视同销售处理,增值税开具9%专票?

安徽省税务局:子公司房地产企业将建造的办公楼划转到全资母公司是不是视同销售处理,增值税开具9%专票?

内容 子公司房地产企业将建造的办公楼划转到全资母公司是不是视同销售处理,增值税开具9%专票? 办件编号 JZXX20220901780 提交时间 2022-09-18 1...

淮北市税务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淮北市税务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 “在线访谈”栏目。今天的访谈主题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我们特别邀请到淮北市税...

安徽省税务局: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2年8月)

安徽省税务局: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2022年8月)

一、企业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取得的补偿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解答: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

安徽省税务局:商业企业注意!平销返利行为,供货方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安徽省税务局:商业企业注意!平销返利行为,供货方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安徽省税务局:平销返利行为,供货方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日期:2019-08-01 来源:安徽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