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的疑问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应客户要求开具了专用发票以后,开具的普票部分能继续免税吗?例如,我司为小规模纳税人,4月份开具专票5万,开具普票10万,那么其中的10万普票部分还能继续享受免税优惠吗?
办件编号 JZXX20220401583 提交时间 2022-04-13 11:45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对税收事业的关心,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纳税人可以对部分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下的部分可以开具免税的普通发票。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答复时间 2022-04-15 15:37
内容 领导好,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现有一异地建筑项目,根据施工合同,对方要求我公司开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是否要异地预交增值税?谢谢 办件...
内容 子公司房地产企业将建造的办公楼划转到全资母公司是不是视同销售处理,增值税开具9%专票? 办件编号 JZXX20220901780 提交时间 2022-09-1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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