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线访谈文字实录(2019.1.11)
访谈时间: 2019年01月11日 09:00 - 11:00
主题嘉宾: 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袁先柏 , 个人所得税处 , 纳税服务处 , 征管科技处 , 纳税服务(税收宣传)中心 , 信息中心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和收看“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袁先柏做客访谈现场,与广大网友就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问题进行在线交流。
[2019-01-11 08:55:50]
[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袁先柏]尊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关心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广大网友,大家上午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高新税法的普及程度,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切实帮助纳税人掌握政策和相关系统操作,安徽省税务局今天举办“个税改革在线访谈”专题活动。本次在线访谈活动将重点关注但不限于5方面的问题。一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及相关政策口径;二是个人所得税辅导、办税服务及投诉受理的相关措施;三是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建设和落实机制;四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客户端系统操作方法;五是解答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欢迎广大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税人员以及关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各界人士在线提问。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处、纳税服务(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将在线答复网友提出的问题。
[2019-01-11 09:00:28]
[网友 游客]请教个税改革后,对我们安徽纳税人最大的受益都有哪些?[2019-01-11 09:17:05]
[个人所得税处] 纳税人:您好,这次个税改革,一是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万元),二是首次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我省纳税人普遍受益,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获益最大。[2019-01-11 09:25:12]
[网友 游客]个税扣缴客户端在哪下载?[2019-01-11 09:17:40]
[信息中心]通过安徽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下的软件下载,进行下载。
[2019-01-11 09:21:02]
[网友 游客]《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有哪些?[2019-01-11 09:21:47]
[个人所得税处]纳税人取得下列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税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9-01-11 10:05:29]
[网友 游客]你好 请问专项附件扣除电子版和纸质版都可以提供给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局吗?[2019-01-11 09:23:51]
[个人所得税处] 纳税人您好:专项附件扣除电子版和纸质版如在平时发放工资时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可交给扣缴义务人即可。也可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提交税务局。[2019-01-11 09:40:47]
[网友 游客]企业会计首次为员工扣缴税款时,要报送哪些资料[2019-01-11 09:27:30]
[纳税服务处] 这位网友你好。扣缴义务人首次向纳税人支付所得时,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基础信息,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于次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2019-01-11 09:30:10]
[网友 哈哈]合肥市租房专项扣除能扣多少?[2019-01-11 09:29:10]
[网友 游客]你好 我们单位退休人员现在领13月工资,请问要交个人所得税吗?[2019-01-11 09:29:45]
[网友 游客]您好,请问名下有公寓 是否可以享受租金支出扣除[2019-01-11 09:30:22]
[个人所得税处]纳税人:您好,如是您名下的公寓,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不能再享受住房租金支出扣除。[2019-01-11 09:36:29]
[网友 游客]企业有税号,个人缴税也有税号吗?[2019-01-11 09:30:28]
[征管科技处] 网友,您好!和企业类纳税人一样,自然人纳税人也有纳税人识别号,是其办理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有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就是其中国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纳税人,比如华侨,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等,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2019-01-11 09:32:30]
[网友 游客]我是一个企业的老会计,相关资料看着太麻烦了,能不能开展面对面辅导[2019-01-11 09:34:36]
[纳税服务处] 这位网友你好,你可以到办税服务厅接受现场辅导。为了做好个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我们安排了业务骨干和专家团队到全省各办税服务厅,专门解答辅导个人所得税业务。同时,我们还在每个办税服务厅设置了个人所得税业务办理专窗和咨询辅导专区。[2019-01-11 09:36:05]
[网友 游客]扣缴客户端的职工信息和申报信息数据都在本地电脑上,换电脑使用系统信息无法带出,请问是不是可以通过云端储存数据,便于更换场所也能操作。[2019-01-11 09:38:26]
[网友 游客]公司员工宿舍,每月交50-100元租金(单位有补贴),能否享受租金扣除[2019-01-11 09:38:47]
[个人所得税处]纳税人您好:公司员工宿舍,每月交50-100元租金,如果单位全部补贴,个人不能享受租金扣除,如个人支付 租金,且签订合同,可以享受租金扣除 。[2019-01-11 09:49:03]
[网友 游客]个人所得税APP如何下载[2019-01-11 09:40:02]
[信息中心]
1.苹果IOS终端:请在苹果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2.安卓终端:(1)在互联网上访问安徽省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https://its.ah-n-tax.gov.cn/,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下载。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 “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
[2019-01-11 09:42:32]
[网友 啦啦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到哪办?[2019-01-11 09:40:22]
[征管科技处] 这位网友,您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019-01-11 09:43:18]
[网友 游客]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2019-01-11 09:41:12]
[网友 游客]你好,请问如果购买的是公寓,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吗?[2019-01-11 09:41:30]
[网友 游客]个人所得税APP如何注册[2019-01-11 09:41:42]
[信息中心]个人所得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1.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2.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2019-01-11 09:44:12]
[网友 游客]工资不超过5000元,只有发年终奖的时候才超过,是否可以等到年底再进行信息采集进行扣除?[2019-01-11 09:43:21]
[个人所得税处] 可以[2019-01-11 09:57:41]
[网友 游客]我符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如何向税务局申报?[2019-01-11 09:45:13]
[纳税服务处]这位网友你好。纳税人可以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有单位代扣或自行申报两种办理方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可以在单位领取或者就近到任一办税服务厅,领取已经印制好的信息表格,也可登录税务总局或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纳税人如果觉得纸质表格填写麻烦,也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个人所得税APP端填写电子版。填写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单位,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2019-01-11 09:50:49]
[网友 游客]个人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如达不到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还要不要采集?[2019-01-11 09:47:38]
[个人所得税处]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因此,即使月度工资薪金不到5000元,但如果纳税人判断自己全年四项综合所得的合计收入额减除相关扣除后为正值,那么就应积极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为负值的,可不采集专项附加扣除。[2019-01-11 09:59:40]
[网友 游客]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的200%或300%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2019-01-11 09:48:26]
[个人所得税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目前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现指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根据以上规定,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取得的加班工资不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税。
[2019-01-11 09:54:07]
[网友 游客]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优惠吗?[2019-01-11 09:49:13]
[个人所得税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文规定,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政策自2015年9月8日起施行。
[2019-01-11 10:00:58]
[网友 游客]扣缴客户端对于2018年和2019年申报表如何选择[2019-01-11 09:52:18]
[信息中心]目前,扣缴客户端进入时会有2018年旧报表和2019年新报表选择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发放2019年1月收入时(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统一使用新的申报表。2.2019年1月申报期,应申报的是2018年12月所属期,应选择2018年旧报表办理申报,如果您需要提前填报2019年1月的工资收入以及专项附加采集信息,可选择2019年新报表,采集后保存,待2月份时才能办理申报。[2019-01-11 09:53:11]
[网友 游客]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某公司不是自己曾经任职受雇的单位或早已离职的,该如何处理?[2019-01-11 09:55:14]
[信息中心]1.如果是您曾经任职的单位,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反馈给该单位扣缴客户端,单位办税人员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2.如果是您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把情况反馈给该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将展开调查。3.后续核查后的相关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您,敬请留意。
[2019-01-11 10:02:18]
[网友 游客]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2019-01-11 09:55:21]
[个人所得税处]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019-01-11 10:01:58]
[网友 游客]2019年1月份发放2018年12月份的工资,是否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2019-01-11 09:56:26]
[个人所得税处] 纳税人您好,自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您实际取得2019年1月份发放2018年12月份的工资,当然可以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2019-01-11 10:07:51]
[网友 哈哈哈]纳税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填错了怎么办?[2019-01-11 09:57:20]
[征管科技处]这位网友您好!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由纳税人自行提交、自行核实。在进行专项扣除时,系统会显示以前已经扣除的信息,可以自行再次确认核实。如果税款已经缴纳,也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进行修改,多退少补。[2019-01-11 10:13:28]
[网友 游客]2019年1月份,企业因办理注销,需要办理1月的扣缴申报,但扣缴单位无法申报[2019-01-11 09:57:50]
[个人所得税处]注销只有完成所有清算程序后才停止申报,办理过程中是可以申报的。[2019-01-11 10:16:14]
[网友 游客]我们老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019-01-11 09:58:35]
[个人所得税处]您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不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019-01-11 10:16:23]
[网友 悟空]退休人员发一次性绩效,如何征税?[2019-01-11 10:00:30]
[个人所得税处]纳税人您好: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绩效,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有关规定的计算纳税,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该项政策可执行到2021年12月31日前。[2019-01-11 10:21:30]
[网友 八戒]今年是报12万,还是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按6万减除费用?[2019-01-11 10:03:43]
[个人所得税处] 今年报去年的汇算是12万元申报。
[2019-01-11 10:05:08]
[网友 游客]留存备查的资料要保存多久啊?[2019-01-11 10:08:06]
[征管科技处] 网友您好!纳税人留存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资料,自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5年;扣缴单位留存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预扣预缴年度次年起保存5年。
[2019-01-11 10:10:45]
[网友 游客]如果在办理个税业务时,权益受到侵害,该如何投诉?多长时间能得到回复?[2019-01-11 10:10:08]
[纳税服务处]这位网友你好。在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过程中,假如你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12366热线、税务门户网站、信函以及现场等。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我们进一步压缩了个人所得税投诉响应时间。一般投诉是5个工作日办结,个税投诉提速至3个工作日办结;如果是当场投诉,即时就能处理。[2019-01-11 10:14:36]
[网友 游客]请问公费继续教育能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2019-01-11 10:10:25]
[个人所得税处] 您好,可以的。[2019-01-11 10:11:18]
[网友 游客]请问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是指哪一个时间?是证书上面记载的批准时间、发证时间?还是实际下发证书的时间?很多证书记载的批准时间、发证时间是11月/12月,但实际下发已是次年1月/2月。[2019-01-11 10:13:45]
[个人所得税处] 您好,是批准时间。[2019-01-11 10:20:42]
[网友 游客]单位员工纳税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正确,扣缴单位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吗?[2019-01-11 10:17:31]
[个人所得税处] 1、纳税人自己负责任。2、扣缴人如果知道不正确应告知纳税人改正,纳税人不改的应告知税务机关。[2019-01-11 10:26:31]
[网友 sasha]我爱人是外国人,我是中国人,他半年在澳洲,半年在中国,在中国也有收入,我们夫妻二人的专项附加扣除该怎么分配合理?[2019-01-11 10:19:27]
[个人所得税处] 纳税人您好:根据个从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您是中国人,是居民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您爱人是外国人,如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满183天,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夫妻二人的符合扣除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放在收入高的一方扣除,这样享受的税收优惠会多一些。[2019-01-11 10:45:06]
[网友 游客]请问如果是两人婚后共同买的一套房,由妻子还贷,能否由丈夫享受1000元的专项扣除?[2019-01-11 10:22:13]
[个人所得税处] 您好,可以。[2019-01-11 10:24:17]
[网友 游客]关于首套房贷款信息扣除认定标准,
如何认定为首套房贷款?以前全款买的房产或者单位房改房或者接受捐赠的房产算不算内?
是否是首次使用贷款购买的房产,都叫首套房贷款?
那如果我以前全款买了房子,名下以有了房产,现在又贷款买了一套,贷款利息是否允许扣除?
如果我以前全款或者贷款买了房子又卖了,重新贷款购买算不算首套房?[2019-01-11 10:22:37]
[个人所得税处]纳税人您好:1、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您可以向贷款银行咨询是否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如银行答复您购买的住房是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则可以享受首套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全款买的房产或者单位房改房或者接受捐赠的房产可不算在内。2、您全款买了房子,名下已有了房产,现在又贷款买了一套,只要向贷款银行咨询是否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如银行答复您购买的住房是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则可以扣除首套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3、您以前全款或者贷款买了房子又卖了,重新贷款购买住房,还要请您向贷款银行咨询是否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如银行答复您购买的住房是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则可以扣除首套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最后提醒您注意: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2019-01-11 10:32:15]
[网友 游客]我只是做过微整,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就老是过不去,能拿多增加些远程认证注册的方式[2019-01-11 10:23:18]
[网友 问号]我不想我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给单位知道,有什么办法吗?[2019-01-11 10:27:35]
[征管科技处] 这位网友您好!您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2019-01-11 10:28:34]
[网友 游客]请问《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个表述是不是指“一经约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如果发生夫妻之间发生离异、丧偶等意外情况,是否可以变更?[2019-01-11 10:29:42]
[个人所得税处] 您好,可以的。[2019-01-11 10:33:06]
[网友 游客]公司在办理代扣代缴业务的时候,对员工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要不要审查?[2019-01-11 10:34:34]
[个人所得税处] 您好,做符合性审查,形式、要件满足即可。[2019-01-11 10:35:31]
[网友 游客]我想咨询下个人所得税的办税渠道有哪些[2019-01-11 10:37:43]
[纳税服务处]这位网友你好。税务部门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提供了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手机端和扣缴端软件等多渠道的申报、涉税信息查询等办税服务,并安排专人保障系统运行稳定。你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我们不仅设立了个税业务专窗,还在部分办税服务厅增设了临时办税场所和临时窗口,以满足广大纳税人的办税需求。 [2019-01-11 10:43:52]
[网友 游客]请问:名下无房,住父母的房子,付父母生活费,如签订合同,可否享受租金扣除[2019-01-11 10:40:55]
[个人所得税处] 您好,如情况属实,并支付房租,应该是可以的。[2019-01-11 10:41:39]
[网友 游客]扣缴客户端申报时提示以下人员未完成报送登记,请及时完成报送并获取反馈,怎么解决[2019-01-11 10:46:14]
[信息中心]这是因为提示的人员没有进行报送登记,为保证人员信息申报数据质量,自2018年8月1日起,扣缴客户端新采集的人员信息必须先完成报送登记,并获取反馈后,才可以进行申报表报送。1、您在办理【人员信息采集】时,将提示中的人员勾选上点击【报送】,再点击【获取反馈】获取身份验证结果。2、目前身份验证无论是否通过都可以正常生成报表申报,建议对于验证不通过的应及时核对信息,确保验证通过,后期可能会影响正常扣缴申报和个人办税。
[2019-01-11 10:48:47]
[网友 游客]请问如果子女在本科毕业后选择继续考研,很遗憾没有考上,但明确将继续考研(也许考好几年),“子女教育支出”中“教育终止时间”要不要填入?[2019-01-11 10:47:30]
[个人所得税处] 没考上之前不能享受。截止时间只能填本科截止时间。[2019-01-11 10:48:37]
[网友 游客]扣缴客户端申报时,人员报送状态“报送成功”,但身份验证状态验证中是什么意思,影响填报吗[2019-01-11 10:51:29]
[信息中心]人员信息中【报送状态】“报送成功”,【身份验证状态】“验证中”的人员,系统会自动获取到验证结果,无需再进行另外的操作,您正常申报就可以了。[2019-01-11 10:52:47]
[网友 游客]请问如果子女是高考失利后复读,是否也类比本科毕业后长期考研,只能截止到高中毕业?其他教育阶段能不能以此类推?[2019-01-11 10:55:48]
[网友 游客]没有申报过的人员信息如何删除[2019-01-11 11:00:04]
[信息中心]人员信息没有在扣缴客户端申报过,也未报送过,如果您已经填写好相关报表,请您先点击“报表填写”→“扣缴所得税报告表”,在填写过的所得项目表中删除该人员收入明细,再在“人员信息采集”中删除该人员即可。温馨提示:人员信息没有在扣缴客户端中申报过,但是【人员信息采集】中【报送状态】显示【报送成功】或是【待反馈】,这种情况需要您将这个人员的状态改为【非正常】,再重新【添加】这个人员的正确信息。
[2019-01-11 11:01:02]
[主持人]因时间关系,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大家有任何问题可以拔打12366进行咨询。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和支持本栏目,了解税收热点,获取税收知识,再见![2019-01-11 1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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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平销返利行为,供货方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日期:2019-08-01 来源:安徽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