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新增流程: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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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新增流程: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来源:安徽税务局

日期:2019.2.19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申请条件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应当履行代扣代缴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实行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办理方式

通办范围

结果送达

上门办理

网上办理

移动办理

自助办税服务机

同城通办

省内通办

全国通办

窗口送达

网上查询

邮寄送达







是否支持预约

是否收费

到现场次数

网上办理深度

服务对象

免填单

年审年检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特别程序

数量限制

0

四级

自然人

申请材料

资料名称

填报须知

必报资料

条件报送资料

留存备查

/picture/-1/190222145607097837.png/picture/-1/190222145607097837.png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doc

窗口办理时,由税务机关打印出表单由自然人签章确认。



/picture/-1/190222145607097837.png3.5.8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表样).doc



/picture/-1/190222145607097837.png3.5.6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表样).doc



审查标准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

办理时限

纳税人办理时限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次月十五日内。

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有效期限

依法确定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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