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税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税

留言时间:2020-01-09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2019年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万元,应缴多少个税?速算扣除是210元吗?还是2520元?是应缴个税=120000*10%-2520=9480元,还是应缴个税=120000*10%-210=11790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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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因此,应缴个税=120000*10%-210=11790。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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