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碳排放权交易印花税

税乎网站09-29评论

碳排放权交易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2-01-13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由于碳排放配额未使用完,遂挂网卖出了,请问这个碳排放权的交易行为是否缴纳印花税?按什么税目征收?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2-01-1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办至相关部门,反馈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碳排放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文件规定,碳排放配额在会计上计入“碳排放权资产”科目,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因此,可以将碳排放权视为一项动产资产,根据印花税条例精神,买卖碳排放配额视为一种购销动产资产的经济行为,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