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一般纳税人认定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16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们单位虽然经常发生业务,超过了一般纳税人标准,但是是属于事业单位,是否需要认定一般纳税人?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1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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