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新办个体户登记申报问题

税乎网站09-29评论

新办个体户登记 申报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26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你好,我是个体户,4月8号领取的营业执照,4月10办理的税务登记,是季度申报,请问我4月份需要季度申报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4月征期征收所属期为1至3月的税款。如您1至3月没有发生纳税义务无需申报。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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