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营改增后营业税退税

税乎网站09-2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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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0-04-30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我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因业主退房等原因,产生营改增后营业税退税,退税资料2018年12月已提交主管税局,至今还未退税成功。多交询问主管税局,得到的答复是国库没有营业税。现在已全面取消营业税,营改增交的应退的营业税,就没法退税了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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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3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十三)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因国地税现已合并,您可向原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退税申请和办理。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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