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问题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个人所得税问题

留言时间:2020-04-28

纳税人所属地

江西

问题内容

1.从公司提取的工会经费中给予现金看望住院员工,这部分现金是否需要合并到员工工资中进行扣缴个税呢?

2.从公司提取的福利费中给予员工结婚婚庆祝贺金或住院员工慰问金,这部分金额是否需要合并到员工工资中进行扣缴个税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2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 一、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二、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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