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经纪代理公司开具发票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0-05-18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我公司收到的保险经纪代理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与劳务名称是“现代服务*承运人手续费”,请问这种发票合规吗?收到后能正常税前列支并抵扣进项税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1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发票开具应当与实际的业务相对应,据实开票。如果保险公司给您的服务是承运人手续费服务就开承运人手续费服务;如果保险公司给您的服务不是承运人手续费服务,那开具了承运人手续费则是不符合规定的,收到了也不能进行列支或者抵扣,您可以退回给对方,您可以要求让对方给您开具正确对应业务的发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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