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关于拆迁契税减免问题的疑问

税乎网站09-29评论

关于拆迁契税减免问题的疑问

留言时间:2020-05-27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父母的房子拆迁后,现金补偿,子女买房能不能享受免交契税政策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28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的精神,城镇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适用的对象,应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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