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财法[2015]74号政策
留言时间:2020-07-22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赣财法[2015]74号政策,烈属个人是否能够参照此文件享受个人所得税额减征50%的税收优惠?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7-2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103号 三、领取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另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64号 四、关于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政策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九、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下列文件或文件条款同时废止:(四)《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第三条第1项和第3项。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婺源县税务局关于电子商务企业常见税收风险分析讲座PPT 发布时间 : 2022-08-18 08:00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婺源县税务局...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
1.企业所得税法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收入确认时间?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
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月份已经缴纳了缓缴的税款所属期为10月份的增值税,现在可以申请退还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