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请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给两轮轻便摩托车上牌照吗

税乎网站09-29评论

请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给两轮轻便摩托车上牌照吗

留言时间:2020-08-04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在网上购买了两轮轻便摩托车。

店家给开具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说增值税电子统一发票能上牌照。

而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的车管所,说必须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才能上牌照。

请问他两谁对,我该去反驳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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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0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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