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税务局:一手房契税税率

税乎网站09-29评论

一手房契税税率

留言时间:2020-08-14

咨询对象

江西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1、契税法出台候,很多人都担心,以后卖房都是最少3%的契税税率。请问,按目前的税率首套房和二套房都是1%-1.5%,以后还会继续吗?

2、另,假设税率改了,缴纳契税的税率是按实际申报缴纳时候的税率计算,还是按签订购房合同时的税率日期计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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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14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提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规定:“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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